“检察院是黄金窗口”,你真的知道是为什么吗?
我们普通人一辈子又能遇见几次刑事,其实很多家属都是第一次遇见刑事,可能你知道刑事要经历公检法三个阶段,却不知道这三个阶段到底是干什么的?甚至他被抓好久了,而你的钱只够再花一次,你却不知道应该用在哪里?
信息对等,有权裁量。我这个不喜欢讲废话,接下来我直说:检察院黄金窗口在哪?我们在这个阶段到底应该做那三件事,才能让我们的案件向好结果发展?
1.对比公安机关,检察院的黄金窗口就在角色变化,他不再是公安的“传声筒”,而是第一个真正的中立裁判者。在检察院阶段,辩护律师可以全面查阅、复制全部案卷材料,也就是我们口里的阅卷。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终于可以掀开对方的底牌,看清楚:他们到底有没有证据?证据链完整吗?程序合法吗?有没有硬伤?
2.最重要的是他有权做出不起诉决定,有权跟你进行量刑协商。也就是说,在检察院,你可以谈判,你可以争取,你甚至有机会让案件当场终结。
那案子到检察院,我们最应该做的三件事是什么?
第一:《移送告知书》你的第一张入场券,拿到立刻确认三个关键信息
案件编号——以后你跟检察院沟通、律师阅卷、写法律意见书,全要靠这个编号。
移送时间——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时间就是命,每一天都在倒计时。
承办检察官及联系方式——这是最关键的一条。你要知道是谁在办这个案子,他的电话、办公室在哪。不是为了“找关系”,而是为了后续递交材料、约谈沟通。
我见过最离谱的一个家属,案子到了检察院两个月了,还不知道承办人是谁。等请律师去阅卷,才发现检察官已经写好起诉书了。所以拿到告知书,一定第一时间拍照发给律师。
第二:必须让律师立刻阅卷——这是翻盘的基石,除非你已经放弃救自己或者救家人了,否则,立刻让律师去阅卷。
律师阅卷才能知道敌人的子弹从哪里来,专业的刑事律师,一次阅卷,顶上你在外面找十层关系。专业的刑事律师,就是弥补你做不到的短板,踩准关键的时间点,找对关键的人,用专业去换结果。
第三件事:精准量刑协商,签好认罪认罚
检察院阶段是你争取不起诉的绝佳时机,所以你一定要让律师反复确认能不能放人?不放人的真实原因是什么?能不能争取不起诉?若要判刑:判多久?能不能缓刑?最后才是认罪认罚到底要不要签?
而实务中,我们家属要知道三种不起诉的类型,这直接决定了签署认罪认罚的必要性:
1.相对不起诉(情节轻微):检察院要求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合法且必要的,签署有助于争取不起诉的有利结果,建议积极配合。
2.法定不起诉(不构成犯罪):无需签署认罪认罚,签了反而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应谨慎对待。
3.存疑不起诉(证据不足):通常不建议签署认罪认罚,否则等于主动认罪,风险较大。
最后,我想说的是签的时候必须律师在场!必须律师在场!必须律师在场!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所以你现在知道是为什么“检察院是黄金窗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