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聊一个我们重庆方腾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刚办结的取保案件。
说实话,拿到不予批捕决定书那天,我们团队心里的石头才落地。不是因为案子有多离奇复杂,而是我们清楚,这纸文书背后,是一个家庭近四十天的提心吊胆,是一个孩子等爸爸回家的期盼。
一、家属匆匆求助:人以诈骗罪被刑拘了
8 月 19 号,家属找到我们重庆方腾律师事务所的时候,距离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已经过去了近一个月,留给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所剩无几。
家属的焦虑全写在脸上:“律师,我听说诈骗罪要判好几年,他这个情况,还有机会出来吗?”
我们没有急着给空头承诺,先安抚了家属的情绪,当天就安排了会见。
刑事辩护的一切判断,都必须建立在完整掌握事实的基础上,没摸清情况就拍胸脯,那是不负责任。
二、会见研判:定性有问题,不该是诈骗
会见之后,整个案件的脉络就清晰了。
当事人自己经营着一家正规的外包服务公司,多年来一直做合法的电话外呼、客户筛选业务。今年上半年,上游一家金融贷款公司找上门,把客户意向筛选的环节外包给了他们。
工作内容很简单:按照上游提供的名单打电话,问客户有没有贷款需求,把有意向的客户推到上游指定的企业微信,工作就完成了,双方按有效客户数结算服务费。
结果上游公司涉嫌诈骗案发,当事人也因此被牵连,一开始是以诈骗罪被立案侦查的。
捋完整件事,我们团队的判断很明确:这个案子定诈骗罪,定性不当。
诈骗罪的核心是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但在本案中,当事人既没有参与诈骗的核心环节,也没有接触、支配过赃款,甚至对上游的诈骗行为并不知情。他的行为本质上是提供了客户引流的帮助行为,更符合《刑法》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这一步定性判断,就是整个案件逆转的基础。
三、精准沟通:罪名成功变更为帮信罪
定性明确了,我们立刻行动,没有等。
我们整理了完整的书面法律分析意见,列明了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类案裁判规则,和办案公安机关进行了充分、深入的沟通。
我们提出:当事人的行为仅为外围的辅助性外呼服务,不具备诈骗的共同故意,也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依法不应认定为诈骗罪,而应当适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规定。
很快,办案机关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将案件罪名从诈骗罪正式调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从最高刑期无期徒刑的重罪,降到最高刑期三年的轻罪,这一步走稳了,后续的取保候审才有了最坚实的基础。
四、攻坚批捕环节:全方位论证无社会危险性
罪名变更只是第一步,真正的硬仗,是检察院的审查逮捕环节。
行内人都知道刑事案件有 “黄金 37 天” 的说法,而检察院审查批捕的这 7 天,就是黄金期中的关键节点。一旦批捕,后续再想取保候审,难度会成倍提升。
针对审查逮捕,我们团队专门撰写了全面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从四个核心维度论证:对当事人没有逮捕必要,采取取保候审足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第一,没有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当事人是初犯、偶犯,此前数十年合法经营,没有任何刑事前科。本次涉案完全是法律意识淡薄、对上游资质审查疏漏导致,并非主动追求违法犯罪。而且涉案业务早在案发前就已经终止,客观上也没有再犯罪的条件。
第二,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整个涉案周期不足四个月,看似结算金额不小,但绝大部分都用于支付房租、员工工资、话费等运营成本,个人实际获利极少。到案后当事人全程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还主动委托家属退缴了违法所得,认罪悔罪的态度非常彻底。
第三,没有妨碍诉讼的风险。本案事实清楚,证据链条完整,不存在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空间。当事人长期在重庆本地生活,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社会关系,既没有逃跑的客观条件,也没有逃避侦查的主观动机。
第四,家庭存在特殊抚养需求。当事人有一名 6 岁的未成年女儿,马上就要入读小学,他是孩子的实际抚养人和监护人。如果长期羁押,将直接导致未成年人无人照料,不仅影响孩子的成长和教育,也会衍生出社会问题。
当然,这些观点都不是空泛的情理表达,每一点都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逮捕必须同时满足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社会危险性” 三个条件,三者缺一不可;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规定,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具有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且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也明确,参与时间较短、获利较少、认罪认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
再结合当前 “少捕慎诉慎押” 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轻罪案件、初犯偶犯,严格限制羁押适用,是明确的司法导向。我们把事实、法律、政策三者拧成了一股绳,形成了完整的辩护逻辑,提交给了检察机关。
五、8 天攻坚,当事人顺利取保
8 月 27 日,检察机关正式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当天,当事人就办理完取保候审手续,走出了看守所,和等候已久的家人团聚了。
从 8 月 19 日接受委托,到 8 月 27 日取保成功,整整 8 天时间,我们团队完成了会见、研判、沟通、文书提交全流程,每一步都踩在了关键节点上。
六、最后说几句心里话
做刑事辩护这么多年,我被家属问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能不能保证结果?”
我特别理解大家的心情,人被关在里面,家属最想要的就是一个准信。但我必须说实话:靠谱的律师,从来不会给你拍胸脯做保证。
律师不是法官,没有决定权。案件的结果,最终是由事实、证据和法律决定的。但律师的价值,就在于把所有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情节、法律依据都挖出来,用最专业的方式呈现给办案机关,尽最大努力去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那些一上来就说 “包你出来”“我有关系” 的,反而要多加小心。真正的辩护,靠的从来不是旁门左道,而是对法律的精准理解,对案件细节的极致打磨,对每一个程序节点的精准把控。
就像这个案子,我们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就是靠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类案经验,一步一步把定性辩下来,把取保争取下来。
最后也说明一下:本案目前仍在侦查阶段,后续我们团队会持续跟进全流程辩护,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或者身边的人正遇到刑事法律纠纷,一定要记住:黄金 37 天,越早介入越主动。不要等批捕了才想起找律师,那时候往往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