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刑事辩护这么多年,我最常被家属问的一句话就是:“律师,我家这个案子到底严不严重?得花多少钱才能把人弄出来?”
每次我都实话实说:案子严不严重,得会见完当事人、摸透所有细节才能下判断;至于钱,该花的我们明明白白收,不该花的,我们一分钱都不会让你多花。
最近刚办结的这起取保候审案子,就是我们这个理念最好的注脚。
上个月,我们接到一位东北家属的咨询:孩子 Z 某涉嫌诈骗罪,从境外被押回自贡,关在看守所里。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不敢直接委托全程辩护,就想先做一次会见,见见孩子,也搞清楚到底犯了多大的事。
说白了,就是想花最少的钱,买一个 “心里有数”。
接受委托当天,我们团队的律师就从重庆赶去自贡看守所,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两个多小时的会见,我们把案件的每一个核心细节都抠透了:
当事人是 00后的姑娘,刚毕业没多久,去马来西亚找朋友玩,经人介绍进了一家公司做社交账号维护,也就是行业里说的 “养号”;前后待了三十多天,察觉不对劲想走还没来得及,公司就被当地警方端了,一分钱工资报酬都没拿到;全程只负责维护账号,没接触过被害人,也不清楚上游具体怎么实施诈骗;这家公司的诈骗目标是新加坡公民,不是中国境内居民。
回来之后,团队连夜对照法律规定做了完整梳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窝点累计时间 30 日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诈骗罪的 “其他严重情节”,量刑在三年以上。
这个案子的当事人,刚好在境外窝点待了三十多天,正卡在这个认定门槛上。
但最关键的突破口也在这里:这家公司的诈骗目标是境外公民,不是我国境内居民—— 这一点,直接动摇了上述加重情节的适用前提。
再叠加其他情节:只做辅助性的养号工作,属于典型从犯;没有任何非法获利;第一次触犯法律,是初犯;到案后两次讯问都如实供述,认罪态度非常好。
捋完所有信息我们就有了明确结论:这个案子看着是 “跨境诈骗”,名头很吓人,但实际情节很轻,取保候审的空间非常大。
按说很多同行碰到这种情况,大概率会跟家属强调 “跨境诈骗起步三年,案子很严重,赶紧委托全程辩护我们帮你争取取保”,顺势收取高额律师费。
但我们没有。
我们跟家属实话实说:“孩子这个案子有利情节很多,没有大家想的那么严重。你们家里经济困难,后续没必要花大价钱委托全程律师。我们把完整的案情分析、法律依据、取保申请的核心要点都整理给你们,你们照着跟办案机关沟通,一样有很大概率取保。”
家属当时都愣了,说从来没见过律师主动劝当事人不用请律师的。
其实这有什么奇怪的?
我们做律师的,底线是专业,本分是真诚。不能因为家属不懂法,就趁人之危赚信息差的钱。案子重,我们全力以赴,该收的费用明明白白收;案子轻,就实话实说,能帮家属省就省。
话是这么说,该做的工作我们一点没少做。
我们把完整的会见分析报告发给家属,把取保候审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一条条列清楚,连跟办案机关沟通的注意事项都逐一交代清楚。
同时,我们也主动和自贡办案的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当面跟承办警官沟通了我们的辩护意见:当事人系从犯、初犯,无非法获利,涉案情节较轻,没有社会危险性,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
就在 10 月 6 号,家属给我们发来了好消息:取保候审批准了,孩子走出了看守所,一家人终于能团聚了。
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家属的开心,我们也跟着松了口气。
很多人觉得,律师就是靠案子赚钱,案子越严重赚得越多。
但我们始终觉得,刑事辩护不是做生意,不是把案子包装得越严重越好卖。家属走投无路的时候找到我们,递过来的是一份信任,我们不能拿着这份信任去赚昧心钱。
人被抓之后的黄金期确实关键,但关键不是乱花钱,是找对人、做对事。
第一时间找专业的刑事律师会见,把案子轻重、有没有取保可能、大概的走向摸清楚,比到处托关系、花冤枉钱有用得多。
如果案子不重,就没必要投入高额律师费;如果案子确实严重,再全力以赴也不迟。
我们重庆方腾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办了这么多年案子,靠的就是两样东西:
一个是专业—— 再复杂的案情、再模糊的法律边界,我们也能精准找到突破口;
一个是真诚—— 不忽悠,不套路,不赚信息差的钱,是什么样就说什么样。
如果你或者身边的人遇到了刑事纠纷,人被关在看守所,不知道案子严不严重,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先会见,先评估,再做决定。
专业做事,本分做人。
重庆方腾律师事务所,给你最实在的法律帮助。